很多申请人看到商标局发了初步审定公告,以为商标已经到手了,其实差最后一步。公告期这3个月如果处理不好,前面的努力可能白费。
商标公告期到底是什么?
商标注册流程中,实质审查通过后,商标局会在《商标公告》上刊登初审公告,公告期3个月。这3个月里,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。
简单说,公告期就是给社会公众一个”最后审查”的机会。如果有人觉得你的商标侵犯了他们的权利,会在这个阶段提出异议。
公告期内要盯紧这3件事
1. 定期查询商标状态
不要以为初审公告通过就万事大吉。建议每周到商标局官网(sbj.cnipa.gov.cn)查询一次商标状态。如果有人在公告期内提了异议,商标局会发《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》,你需要及时答辩,否则可能视为放弃。
2. 留意是否有近似商标同时公告
如果你发现公告期内有别人的商标和你高度近似,可以主动提出异议。这比事后打侵权官司成本低得多。提异议的官费是500元(电子申请),如果请代理机构一般在2000-3000元。
3. 提前准备商标使用证据
公告期内如果有人提异议,常见的理由就是”缺乏显著性”或”与在先商标近似”。如果你在公告前已经开始使用该商标,保留好使用证据——产品包装照片、销售记录、广告合同、发票等,答辩时用得上。
公告期过了就万事大吉?
公告期满无人异议,商标局会下发注册公告,约1个月后出电子商标注册证。这才算真正拿到商标权。
但要注意,拿到注册证也不是一劳永逸。商标注册后连续3年不使用,别人可以申请”撤三”撤销你的商标。所以拿到证后,记得留存使用证据。
常见问题
Q:公告期内一定会被异议吗?
A:不一定,大部分商标没人异议就直接注册了。但如果你的商标和知名品牌近似,或者词本身显著性弱,被异议概率会高一些。
Q:被人提异议了怎么办?
A:商标局会给你发通知,你有30天时间提交答辩材料。建议找专业代理机构帮你写答辩,不要自己硬上。
总结一句话:商标公告期是”黎明前的最后一道关卡”,盯紧了、准备好了,商标就稳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