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字加图形,拆开注册还是打包报一件?多花的那份官费别省错

前两天一个做烘焙的朋友问我,她设计的logo是「麦香坊」三个字加一个面包图形,代理让她拆成两件申请,文字一件、图形一件,等于多交一份官费。她有点不乐意:明明就是一个标,凭什么要交两次钱?

这事真不怪代理。文字配图形一起报,叫组合商标;拆开报,就是文字商标、图形商标各一件。两种做法差别不小,尤其后面出岔子的时候。

拆开申请,好处到底在哪

一处被驳回,另一处不受牵连

组合商标是整体审查的,图形部分跟别人撞了,整件一起被驳,文字取得再好也白搭。拆开就等于上了保险:文字那件先过,你至少能把名字印在包装上先用着,图形慢慢改、慢慢复审。做小生意的,时间比钱金贵。

用起来自由,怎么摆都行

组合商标原则上要按注册的样子使用,注册时横排,你印成竖排、把图形挪到左上角,严格讲都算不规范使用,被人提撤三时容易吃亏。分开注册后,文字归文字、图形归图形,门头、外卖包装、海报各搭各的都不违规。

将来转让、许可更灵活

拆开的两件商标能单独处置,图形授权给合作方用、文字自己留着,谈商标转让费用时也更有的聊。组合商标绑在一起,只能整体走,想拆都拆不开。

什么情况下打包报一件也行

预算实在紧,或者文字和图形本身黏得死死的、单拎出来谁都不认识谁,那报一件也说得过去。还有一种:你打算长期只用这一个固定样式,不改版不换包装。但只要以后想换字体、换配色、换排版,拆开就省心多了。

多花的那份钱,值不值

一件商标网上申请官费270元,拆成两件就是540元,代理费一般也跟着加。听着像多花钱,可万一组合被驳,复审费、等的时间、重新设计的钱,加起来远不止270。再说文字才是核心——客户搜的、记住的,以及将来评估商标名字价格时看的,主要就是那几个字。

建议很直接:名字有含义、图形有辨识度,就拆开报;预算卡死,先报文字,图形往后放。别为了省一件官费,把整盘棋押在一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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