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少人一收到商标局寄来的驳回通知书,直接就觉得这个商标没救了,转头重新提交申请。其实很多驳回案例,只要理由找得对,做驳回复审反而成功率很高,不用白白浪费前期几个月的等待时间。
第一种情况是驳回理由是近似商标,但你之前已经在市场上实际使用这个商标很多年,积累了一定的用户认知,能拿出近三年的使用证据、销售数据、宣传材料,证明你的商标不会和别人的造成混淆,这种情况复审通过概率很大。
第二种情况是驳回理由里引证的在先商标,已经连续三年没有实际投入使用,你可以先提撤三申请把对方商标撤掉,撤三申请拿到受理通知书之后,同步做驳回复审,只要对方拿不出近三年使用证据,引证商标被撤掉,你的复审自然就能通过。
第三种情况是商标局审查员判定近似太主观,两个商标实际字形、发音、含义差异很大,所属商品类别也完全不相关,你可以把两个商标的实物对比图、行业使用情况说明整理成材料,提交给复审委陈述理由,很大概率能推翻原驳回决定。
不要一看见驳回就直接放弃,先找专业代理人仔细分析驳回理由里的漏洞,很多时候没必要重新走一遍注册流程,驳回复审就能帮你把想要的商标保留下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