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辛苦苦做了几年的品牌,回头一查,商标被别人抢先注册了。这种打击不亚于发现自己养的孩子跟了别人姓。
但别慌,商标被抢注不等于彻底没戏。根据具体情况,有5种方法可以把商标夺回来,从简单到复杂,咱们一个个说。
方法一:商标异议(对方还在公告期)
如果抢注者的商标还在3个月公告期内,这是夺回商标的最佳时机。
**怎么做:** 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,主张对方恶意抢注。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你在这个商标上有在先使用的事实,比如最早的销售记录、广告宣传、展会参展照片等。
**成功率:** 如果证据充分,异议成功率较高,也是最省钱的路径。
**关键:** 一定要盯着抢注者的商标状态,一旦进入公告期,只有3个月窗口,错过了就只能走其他路径。
方法二:无效宣告(对方已注册成功)
如果商标已经被抢注者拿到注册证了,就需要走无效宣告程序。
**法律依据:** 《商标法》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,主要针对恶意抢注、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等情形。
核心证据:
- 证明你在对方申请日之前就已经使用这个商标
- 证明你和抢注者之间存在某种关系(代理关系、合作关系、前员工等)
- 证明抢注者明知或应知你的商标存在
- 先摸清对方的底:是专业倒卖商标的,还是同行业的竞争对手?
- 不要表现出急迫感,越急对方开价越高
- 可以先走异议或无效宣告程序,让对方感受到法律压力,再谈价格
- **品牌名确定之日,就是商标申请之日。** 哪怕还没正式营业,先提交申请占住位置。
- **核心类别和防御类别一起注册。** 别只注册第35类,相关的第9类、第42类也一并拿下。
- **定期监控商标公告。** 用商标查询工具设个关键词监控,有人申请类似商标第一时间知道。
**注意:** 无效宣告一般要在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,超过5年就难了。
方法三:商标撤三(对方注册满3年但没使用)
如果抢注者注册了商标但一直没真正使用,满3年后可以申请”撤三”——撤销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。
**怎么做:** 向商标局提交撤三申请,主张对方连续三年未使用该商标。商标局会要求对方提供使用证据,提供不出来就撤销。
**适用场景:** 很多抢注者注册了商标就放着,等着卖钱,根本没实际使用。这种情况撤三成功率很高。
方法四:协商购买
如果上面的法律途径走不通,或者时间来不及,可以考虑直接找抢注者协商购买。
谈判策略:
**价格参考:** 普通商标转让市场价一般在几千到几万不等,恶意抢注者可能开价更高,要有心理准备。
方法五:更换品牌名(最无奈的选择)
如果以上方法都行不通,或者成本远高于重新打造一个品牌,那就只能咽下这口气,换一个名字重新来过。
但换名字之前,**先把新名字全面查一遍,别再被抢了。** 这次长记性:品牌名确定之后,第一时间注册商标,不要等”做大了再说”。
怎么预防商标被抢注?
说一千道一万,防患于未然才是根本:
最后
商标被抢注,说到底是在为”以后再注册”的拖延买单。法律给被抢注者留了救济途径,但每一条路都耗时耗力。与其事后补救,不如提前布局。
商标是品牌的法律铠甲,不是等刀砍到身上了才想起来穿。